关于博士生公寓一期分配搬迁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4-07-18点击量:

今天上午接到关于博士生公寓入住方案的通知,现将通知进行转发,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一、附件(计算机.xls)名单中的博士是本次需要搬迁的博士,必须全部搬迁,搬迁的可选方案为:

1、退宿

2、搬至博士生公寓

3、搬至家属区临时过渡房

二、博士生公寓有三类住房,普通单人间2080//年,无障碍单人间2480//年(无障碍单人间比普通单人间),双博士夫妻间3480//年(必须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博士生才能申请)。有申请入住无障碍间和夫妻间的博士生,必须明确的告诉辅导员,学校会根据院系的统计结果尽量安排。

三、不在名单之列的博士不在本批搬迁之列。学校明确要求,即便有在搬迁名单之列的博士不申请博士生公寓,非名单内的博士生也不能与其进行置换。

四、学校要求院系在830日前统计博士生搬迁情况。由于考虑到部分博士可能会联系不上,无法及时反馈,我们需要一个个打电话或是找导师联系。因此,请名单上的博士看到通知后,尽快和辅导员联系(8月份之前),告诉我你的搬迁方案。

联系方式:12004892@qq.com

需提供的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电话

搬迁方案

退宿

搬至博士生公寓

搬至家属区临时过渡房

申请

单人间

除将以上信息发给辅导员外,还需填写附件中的《院系博士生搬迁情况安排表》,并签名承诺,在8月底将纸质版交给辅导员。

无障碍单人间

双博士夫妻间(配偶必须为本校博士)

计算机.xls

院系博士生搬迁情况安排表.doc

关于博士生公寓一期分配搬迁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广大博士生:

为了改善博士生的居住条件,同时解决青年教师的周转房问题,经学校申报,教育部批准,我校于201210月开始启动博士生公寓一期建设,拟定于今年8月投入使用。

学校高度重视博士生公寓一期的分配搬迁工作,要求总务长办公室、后勤集团、华宏公司、研究生工作部、房产管理处研究商议,形成分配方案,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华宏公司制定搬迁入住方案。前期,通过校博士生会就博士生公寓一期装修、分配、命名等工作进行了相关调查。按照201455日校长办公会的意见,综合学校整体发展需要、博士生现有住宿情况和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形成了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公寓一期基本情况

博士生公寓一期共四栋,每栋11层,共有1844个房间,其中单人间1760个,无障碍单人间44个,双博士夫妻间40个。除去工作用房,剩余可供分配的床位有1834个,其中单人间1754个,无障碍单人间44个,双博士夫妻间36个。

二、博士生公寓一期入住人员安排办法

综合考虑精密重力测量大科学工程建设和人才引进等学校发展战略,同时改善博士生居住条件,形成集中的交流氛围,本次博士生公寓一期将按照6个类型分两阶段进行安排。

第一阶段:因精密重力测量大科学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拆迁20栋家属区楼栋,同时需要征用非拆迁区域的住房安置教师。因此本阶段安排顺序如下:

I类:住在拆迁区域的博士生;

II类:住在柏景阁的博士生;

III类:住在安置住房的博士生;

IV类:住在家属区其他区域的博士生;

V类:2012年及以前入学且暂住在硕士生宿舍的博士生。

以上五类直接搬至博士生公寓一期。前四类如有特殊原因而放弃入住博士生公寓一期,可选择入住家属区临时过渡房(临时过渡房由华宏公司按照房产处要求统筹安排,以相对集中居住进行调整)。临时过渡时间为半年,半年后必须搬离家属区,届时不再安排入住博士生公寓一期,由后勤集团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安排在其他住宿区域居住。

第二阶段:若第一阶段安排后博士生公寓有剩余床位,则根据房间数量进行第二阶段安排。

VI类:2013年博士入学且暂住在硕士生宿舍的博士生。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数和房间剩余数量统筹制定分配方案。

三、博士生公寓一期房间分配办法

以院系相对集中、男女相对分开为原则,由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根据院系入住名单提供房间号段,院系核准后安排房间号。

四、博士生公寓一期搬迁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718日——830

下发搬迁通知,各院系统计前5类博士生搬迁情况,报宿管中心汇总

92

宿管中心公布博士生公寓一期房间剩余数量

93——96

VI类博士生向院系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院系汇总后报宿管中心

97日——98

宿管中心公布第二阶段人员名单,制定实施分配方案

99日—911

宿管中心分配房间号段和安排人员名单,各院系报送房间号

912日——921

入住博士生公寓一期人员搬迁

922日—924

华宏公司清理过渡房,公布临时过渡名单

925——930

入住家属区临时过渡房人员搬迁

五、其他事项

1、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搬迁完毕。未从家属区搬出的博士生临时过渡半年内必须搬出,由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安排在其他住宿区域居住。

2、博士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拟定为单人间2080/年,无障碍单人间2480/年,双博士夫妻间3480/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后期因毕业、退宿腾出的空余房间,再行制定分配方案。

4、搬迁入住的具体安排,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华宏公司将会在后期公布。

5、申请双博士夫妻间,需夫妻双方均为主校区全日制在校博士生。

物业管理总公司宿舍管理中心

华宏公司

20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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